声明:本次比赛遵照《2023 年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比赛规则》、《2023 中国汽车场 地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改装车组(COC-01)》、《2023 年中国汽车场地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量 产车组(COC-02)》、《2023 中国汽车场地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轻型越野车组(COC-03)》、《2023 年中国汽车越野场地赛厂商组、量产组车辆注册办法(暂行)》以及《中汽摩联工作手册》的 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各汽车厂商、俱乐部、参赛车队:
2025 中国汽车场地越野(冰雪)锦标赛呼伦贝尔站将于 1 月 1 日前后(具体日期详见 后续参赛指南)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伊敏河场地汽车越野赛道举行,为便于各方车手参赛, 现将赛事有关安排通知如下:本参赛指南未涉及《参赛指南一》、《参赛指南二》内容部分 按原《参赛指南一》、《参赛指南二》执行,如有调整,按照本指南调整后的部分执行。
一、《参赛指南一》调整内容如下:
1.1《参赛指南一》第二条:组别设置:比赛设厂商组、量产组、改装组、公开组、UTV、改装组、UTV 量产组、女子组、开放一组、开放二组、共九个组别。报名汽车组(厂商组、 量产组、改装组、公开组、女子组、开放一组、开放二组)车手仍可以报名汽车组以外的其 他组别。汽车组参赛车手所设组别报名参赛车队少于两队或报名人数少于四人时,该组别决 赛阶段比赛将不纳入电视/网络直播时段内或合并组别发车。
调整后:
组别设置:本站比赛设厂商组、量产组、改装一组、改装二组、公开组、新星组、UTV 改装组、UTV 量产组、女子组共九个组别。报名汽车组(厂商组、量产组、改装一组、改装 二组、公开组、新星组、女子组)车手仍可以报名汽车组以外的其他组别。汽车组参赛车手 所设组别报名参赛车队少于两队或报名人数少于四人时,该组别决赛阶段比赛将不纳入电视/网络直播时段内或合并组别发车。
1.2《参赛指南一》第三条参赛车队:
3.1.4 厂商组、量产组、改装组、开放一组、开放二组、UTV 改装组、UTV 量产组车手资格:
3.1.4.1 参加上一年度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厂商组、改装组的车手,获得上一年度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公开组前6名的车手,必须报名厂商组、量产组、改装组、UTV
3.1.4.2 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的车手。
3.1.4.3 公开组车手也可直接报名厂商组、量产组、改装组,但不得再回公开组。
3.1.5 公开组车手资格: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不具备厂商组、量产组、改装组资格的车手。
3.1.6 女子组车手资格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的女性车手。
3.1.7 开放一组车手资格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且不符合开放二组参赛资格的车手。
3.1.8 开放二组车手资格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但三年内参加过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厂 商组、量产组、改装组、公开组、女子组、轻型越野车组并获得组别前6名及近两年内在地方性汽车比赛中获得过组别前3名的车手不得报名。
调整后:
参赛车队:
3.1.4 厂商组、量产组、改装一组、改装二组、公开组、新星组、UTV 改装组、UTV量产组、女子组:
3.1.4.1 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的车手。
3.1.5 改装一组车手资格: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且不符合改装二组参赛资格的车手。
3.1.6 改装二组车手资格: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参加上一年度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厂商组、量产组、改装组、获得“上一年度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公开组年度前 6 名的车手”不得报名。
3.1.7 女子组车手资格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的女性车手。
3.1.8 公开组车手资格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且不符合新星组参赛资格的车手。
3.1.9 新星组车手资格持有国家 B 级及其以上级别汽车运动执照,2025 年度之前三年内参加过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厂商组、量产组、改装组、公开组、女子组、轻型越野车组并获得组别年度前六名及 2024 年度获得开放二组前三名的车手不得报名。
二、《参赛指南二》调整内容如下:
2.1《参赛指南二》第一条:自本站赛事开始,2025 年度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各分 站赛汽车组、UTV 组增设个人全场排名,汽车组、UTV 组分站赛个人全场排名取前十五名, 奖杯奖励前三名,不设奖金。
1.汽车组分站个人全场排名由参加决赛的全部汽车组别(厂商组、量产组、改装组、公开组、女子组、开放一组、开放二组)成绩先后决定,赛段用时较小者排名靠前。
调整后:
自本站赛事开始,2025 年度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各分站赛汽车组(参赛车辆重量 标准按照本指南 3.2 条执行)、UTV 组增设个人全场排名,汽车组(参赛车辆重量标准 按照本指南 3.2 条执行)、UTV 组分站赛个人全场排名取前十五名,奖杯奖励前三名, 不设奖金。1.汽车组(参赛车辆重量标准按照本指南 3.2 条执行)分站个人全场排名由参加决赛的全部汽车组(参赛车辆重量标准按照本指南 3.2 条执行)别(厂商组、量产组、改装一组、改装二组、女子组)成绩先后决定,赛段用时较小者排名靠前。
2.2《参赛指南二》第二条:2025 年度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汽车组、UTV 组增设个 人年度全场排名。
1.汽车组、UTV 组年度个人全场排名名次评定。
汽车组、UTV 组年度个人积分由该项目积分最高的六个分站赛(分站赛总数不足六站时全部相加)和总决赛积分累加得出,由此积分排定该奖项全年名次。
调整后:
自本站赛事开始,2025 年度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汽车组(参赛车辆重量标准按照 本指南 3.2条执行)、UTV 组增设个人年度全场排名。
1.汽车组(参赛车辆重量标准按照本指南 3.2 条执行)、UTV 组年度个人全场排名名次评定。
汽车组(参赛车辆重量标准按照本指南 3.2 条执行)、UTV 组年度个人积分由该项目积分最高的六个分站赛(分站赛总数不足六站时全部相加)和总决赛积分累加得出,由此积分排定该奖项全年名次。
2.3《参赛指南二》第三条:2025 年度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汽车组、UTV 组个人年 度全场排名奖励如下:
第一名 奖杯和 50000 元人民币
第二名 奖杯
第三名 奖杯
调整后:
三、2025 年度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汽车组(参赛车辆重量标准按照本指南 3.2 条 执行)、UTV 组个人年度全场排名奖励如下:
第一名 奖杯和 50000 元人民币
第二名 奖杯
第三名 奖杯
2.4《参赛指南二》第四条:本站比赛具体奖励
4.1 个人奖励:
2)改装组、公开组
第一名 奖杯和 20000 元人民币
第二名 奖杯和 10000 元人民币
第三名 奖杯和 8000 元人民币
第四名 奖杯和 6000 元人民币
第五名 奖杯和 4000 元人民币
第六名 奖杯和 2000 元人民币
第七名 奖杯和 1500 元人民币
第八名 奖杯和 1000 元人民币
第九名 奖杯和 1000 元人民币
第十名 奖杯和 1000 元人民币
3) UTV 改装组、UTV 量产组、女子组、开放一组、开放二组录取名次及奖励:
个人奖励:
第一名 奖杯和 10000 元人民币
第二名 奖杯和 5000 元人民币
第三名 奖杯和 4000 元人民币
第四名 奖杯和 3000 元人民币
第五名 奖杯和 2000 元人民币
第六名 奖杯和 1000 元人民币
第七名 奖杯和 750 元人民币
第八名 奖杯和 500 元人民币
第九名 奖杯和 500 元人民币
第十名 奖杯和 500 元人民币
4)若各组别(厂商组、量产组、改装组、公开组、UTV 改装组、UTV 量产组、女子组、
开放一组、开放二组)报名参赛人数不足 4 人时,个人奖励仅取第一名;不足 8 人时,
个人奖励仅取前三名;超过 8(含)人不足 20 人时,个人奖励取前六名;超过 20(含)
不足 30 人时,个人奖励取前八名;超过 30(含)人时,个人奖励取前十名。
4.2 团体奖励:
1)改装组和公开组、UTV 改装组、UTV 量产组、女子组、开放一组、开放二组俱乐部杯
第一名 奖杯
第二名 奖杯
第三名 奖杯
4.4 个人全场排名奖励(分别由汽车组、UTV 组决赛成绩决定排名先后)
第三名 奖杯
调整后:
四、本站比赛具体奖励
4.1 个人奖励:
2)改装一组、改装二组
第一名 奖杯和 20000 元人民币
第二名 奖杯和 10000 元人民币
第三名 奖杯和 8000 元人民币
第四名 奖杯和 6000 元人民币
第五名 奖杯和 4000 元人民币
第六名 奖杯和 2000 元人民币
第七名 奖杯和 1500 元人民币
第八名 奖杯和 1000 元人民币
第九名 奖杯和 1000 元人民币
第十名 奖杯和 1000 元人民币
3) UTV 改装组、UTV 量产组、女子组、公开组、新星组录取名次及奖励:
个人奖励:
第一名 奖杯和 10000 元人民币
第二名 奖杯和 5000 元人民币
第三名 奖杯和 4000 元人民币
第四名 奖杯和 3000 元人民币
第五名 奖杯和 2000 元人民币
第六名 奖杯和 1000 元人民币
第七名 奖杯和 750 元人民币
第八名 奖杯和 500 元人民币
第九名 奖杯和 500 元人民币
第十名 奖杯和 500 元人民币
4)若各组别(厂商组、量产组、改装一组、改装二组、UTV 改装组、UTV 量产组、女子 组、公开组、新星组)报名参赛人数不足 4 人时,个人奖励仅取第一名;不足 8 人时, 个人奖励仅取前三名;超过 8(含)人不足 20 人时,个人奖励取前六名;超过20(含)不足 30 人时,个人奖励取前八名;超过 30(含)人时,个人奖励取前十名。
4.2 团体奖励:
1)改装一组、改装二组、UTV 改装组、UTV 量产组、女子组、公开组、新星组俱乐部杯
第一名 奖杯
第二名 奖杯
第三名 奖杯
4.4 个人全场排名奖励(分别由汽车组(参赛车辆重量标准按照本指南 3.2 条执行)、 UTV 组决赛成绩决定排名先后)
第一名 奖杯
第二名 奖杯
第三名 奖杯
三、参与本次比赛的车辆将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则的要求进行赛前车检,特别是车辆 的安全改装、安全装备、车身完整性、车身涂装颜色等内容必须按照车辆技术规则及报名 注册信息进行,未通过车辆检验的车组不能参赛。
3.1 车辆资格:
1)具有厂商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量产越野汽油车,驱动形式不限。赛车必须要有厂商证明(车型、车长、车宽、轮距、轴距、照片)和参赛授权书。同时按照《2024 年中国汽车越野场地赛厂商组、量产组车辆注册办法(暂行)》注册的车辆。车辆技术改装方面,车身不得改变,其他车辆技术改装参照 《2023年中国汽车场地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改装车组(COC-01)》执行。
2)具有量产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量产越野车,驱动形式不限。赛车必须符合《2024年中国汽车场地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量产车组(COC-02)》的要求,同时按照《2023 年中国汽车越野场地赛厂商组、量产组车辆注册办法(暂行)》注册的车辆。
3)具有改装一组、改装二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的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量产(以车架为准)越野车,驱动形式不限,车辆技术改装参照《2023年中国汽车场地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改装车组(COC-01)》执行。参赛车辆重量标准按照本指南3.2条执行。
4)具有公开组、新星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的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量产(以车架为准)越野车,驱动形式不限,车辆技术改装参照《2023 年中国汽车场地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改装 车组(COC-01)》执行。参赛车辆重量标准按照本指南3.3条执行。
5)具有女子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的座位数不超过7个的量产(以车架为准)越野车,驱动形式不限,车辆技术改装参照《2023年中国汽车场地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改装车组(COC-01)》执行。
6)具有UTV 量产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的座位数不超过4个的量产(以车架、发动机、涡轮为准)轻型越野车,驱动形式不限,车辆技术改装参照《2023年中国汽车场地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轻型越野车组(COC-03)》执行,不包括进、排气改装。
7)具有 UTV 改装组报名资格的车辆:车辆的座位数不超过4个的量产轻型越野车为基准车型,驱动形式不限,车辆技术改装参照《2023年中国汽车场地越野赛车辆技术规则轻型越野车组(COC-03)》执行,但不可改变发动机排量。
3.2根据发动机的排量,厂商组、量产组、改装一组、改装二组、女子组参赛车辆遵循以下数值保证最小重量的车组可进入汽车组总成绩排名:发动机排量(立方厘米cm³ ) 重量(千克 kg)
发动机排量范围 | 驱动形式 |
cm³ | cm³ | 4×4 | 4×2 |
| 1600 | 959 | 900 |
1600 | 2250 | 1135 | 1098 |
2250 | 2750 | 1355 | 1206 |
2750 | 3250 | 1421 | 1260 |
3250 | 3750 | 1487 | 1314 |
3750 | 4250 | 1553 | 1341 |
4250 | 4750 | 1619 | 1368 |
4750 | 5250 | 1685 | 1422 |
5250 | 5750 | 1751 | 1490 |
5750 | 6250 | 1817 | 1557 |
6250 | 6750 | 1883 |
|
6750 | 7000 | 1949 |
|
车辆的最小重量包括安全设备的重量,但不包括人员、行李、工具、备用轮胎、千斤顶、备件、便携急救包、导航器或通讯设备、备用品等。
3.3 根据发动机的排量,厂商组、量产组、公开组、新星组、女子组参赛车辆遵循以下数值保证最小重量的车组暂不进入总成绩排名,其余权益同参照本指南
3.2 条执行标准的车组一致:
发动机排量范围 | 驱动形式 |
cm³ | cm³ | 4×4 | 4×2 |
| 1600 | 863 | 810 |
1600 | 2250 | 1021 | 988 |
2250 | 2750 | 1219 | 1085 |
2750 | 3250 | 1278 | 1134 |
3250 | 3750 | 1338 | 1182 |
3750 | 4250 | 1397 | 1206 |
4250 | 4750 | 1457 | 1231 |
4750 | 5250 | 1516 | 1279 |
5250 | 5750 | 1575 | 1341 |
5750 | 6250 | 1635 | 1401 |
6250 | 6750 | 1694 | 0 |
6750 | 7000 | 1754 | 0 |
3.4UTV组重量原则上不能低于该品牌型号量产车型出厂重量参数,凡是低于量产车出厂重量参数的车组原则上不接受报名。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为便于更好地服务各参赛车队,提升赛事维修区整体形象,本站对加强维修区规划与管理,请各参赛车队请务必提前报名并说明参赛规模。
注册请咨询赛事
秘书处 周青扬 电话:13810347533
维修区主管 王庆杰 电话:18803766369
五、酒店信息:(详见后续参赛指南)
六、轮胎:本站比赛允许使用钉胎,不允许使用人字胎。
七、赛事日程(详见后续参赛指南)
文章来源: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官网